指标 | 考察点 | 等级及分值 | 备注 |
A | B | C | D |
1.授课与教学水平(30分) | 1.1学生评教排位(20分) | 20分:学生评教数据百分排位平均分到达80%及以上 | 16分:学生评教数据百分排位平均分到达70%及以上 | 12分:学生评教数据百分排位平均分到达60%及以上 | 8分:学生评教数据百分排位平均分到达50%及以上 | 根据评教数据自动生成 |
1.2教学环节建设情况:撰写和提交教学大纲或课程教学实施方案、批改作业、提交试题和答案、完成主考、阅卷和提交考试成绩及相关分析报告等情况(5分) | 5分:好 | 4分:较好 | 3分:一般 | 1分:较差 | *由学院提供相关说明和支撑证据,并提供参考分值 |
1.3承担课程情况:积极承担本科和研究生基本教学工作量,开设新课等情况(5分) | 5分:好 | 4分:较好 | 3分:一般 | 1分:较差 | *由学院提供相关说明和支撑证据,并提供参考分值 |
2.教学改革水平(40分) | 2.1教学改革参与度(20分) | 2.1.1各类改革课程参与度(10分) | 参与学校教学范式转变试点课程、新生研讨课、双语或全外文课程、示范性实验课程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、精品课程、研究生重点课程等改革课程。每种改革课程负责人得2分,获奖课程得2分,参与者得1分;同类项目取最高值但不累加;该项总得分不得超过10分。 | *由学院提供相关说明和支撑证据,并提供参考分值 |
2.1.2教学改革与研讨,含参与教育思想大讨论、学院教学改革、提交建议报告、自主开展教学调研、参与校内外教改会议等情况(5分) | 5分:好 | 4分:较好 | 3分:一般 | 1分:较差 | *由学院提供相关说明和支撑证据,并提供参考分值 |
2.1.3参与专业建设情况: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与修订、组织或参与本专业建设、专业发展调研、教学团队建设、担任课程组负责人等工作情况(5分) | 5分:好 | 4分:较好 | 3分:一般 | 1分:较差 | *由学院提供相关说明和支撑证据,并提供参考分值 |
2.2教学资源建设(10分) | 2.2.1教学网站建设情况,含有无课程中心课程建设、精品课程网站及其建设情况(4分) | 4分:好 | 3分:较好 | 2分:一般 | 0分:无 | 教务处、研究生院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|
2.2.2教材、案例等教学资源的建设情况(3分) | 3分:好 | 2分:较好 | 1分:一般 | 0分:无 | |
2.2.3各种形式的师生交流情况(3分) | 3分:好 | 2分:较好 | 1分:一般 | 0分:除上课交流外无其他形式的交流 | |
2.3教研成果质量(10分) | 2.3.1各类教改立项项目情况(3分) | 3分:有3个及以上项目 | 2分:有2个项目 | 1分:有1个项目 | 0分:没有项目 | 获得省级立项的项目在原得分上加1分,获得国家级立项的项目在原得分基础上加2分。总分不得超过3分。 |
2.3.2各类教学成果奖励,含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、获得省市级及以上的优秀教练员、领队、裁判员等(4分) | 4分:有3项及以上奖励。 | 2分:有2项奖励或获得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称号。 | 1分:有1项奖励。 | 0分:没有获奖项目 | 获得省市级奖励的项目在原得分上加1分,获得国家级奖励的项目在原得分基础上加2分。总分不能超过4分。 |
2.3.3发表教研文章(3分) | 3分:有2篇及以上核心期刊教学文章 | 2分:有1篇核心期刊或2篇及以上普通期刊教学文章 | 1分:有1篇校报或者普通期刊教学文章 | 0分:无 | |
3.教学服务水平(30分) | 3.1服务成效(15分) | 3.1.1参与监考、面试等教学运行工作情况(5分) | 5分:多 | 3分:较多 | 1分:一般 | 0分:无 | *由学院提供相关说明和支撑证据,并提供参考分值 |
3.1.2参与青年教师指导(5分) | 5分:好 | 3分:较好 | 1分:一般 | 0分:无 | *由学院提供相关说明支撑证据,并提供参考分值 |
3.1.3教学训练与评估:参加教学训练、教学咨询专家、听课观摩、讲座、各类评估、评审工作情况(5分) | 5分:参与5种及以上形式活动的 | 3分:参与3种及以上形式活动的 | 1分:参与1种及以上形式活动的 | 0分:无 | |
3.2学生指导质量(15分) | 3.2.1毕业论文及学生科创项目指导:含指导毕业论文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、学生科研项目等(5分) | 5分:有3种及以上形式的指导 | 3分:有2种形式的指导 | 1分:有1种形式的指导 | 0分:无 | 指导项目中有获得校级奖励的在原得分基础上加1分,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在原得分基础上加2分。总得分不超过5分。 |
3.2.2学生社团及各类竞赛活动指导(5分) | 5分:指导5个项目及以上 | 3分:指导3个项目及以上 | 1分:指导1个项目及以上 | 0分:无 | 指导项目中有获得校级奖励的在原得分基础上加1分,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在原得分基础上加2分。总得分不超过5分。 |
3.2.3课外实习,带学生课外实习、实践指导,含三下乡、田野调查、实地考察、课外专项体育训练等(5分) | 5分:5次及以上 | 3分:3次及以上 | 1分:1次及以上 | 0分:无 | *由学院提供相关说明和支撑证据,并提供参考分值 |